近日
两男子持“加特林”烟花
朝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威远楼燃放的视频
引起广泛关注
据了解
此事发生在2月24日深夜
甘肃定西陇西县
2月27日
陇西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
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
2024年2月24日晚23时56分,
关和陈酒后来到陇西县威远楼广场。
期间,两人各手持1支“加特林”烟花朝向威远楼燃放。
威远楼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,关和陈的行为危及文物安全,陇西县公安局及时开展调查,对两人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理。
感谢相关媒体与广大网友对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与关注,经县文物部门鉴定,陇西县威远楼未因此受到损害。
通报称,该县将坚持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相结合,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力度,依法打击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,确保文物安全。
据公开资料显示,威远楼始建于北宋仁宗天圣元年(公元1023年),取名“威远楼”,为威震远方之意。公元1341年,官府将计时铜壶滴漏及更鼓置于楼上,击鼓报时,因此俗称“鼓楼”。
明太祖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进行重建,外观更加雄伟,悬“巩昌雄镇”、“声闻四达”两块巨匾,遂得“雄镇楼”之称。清康熙55年(公元1716年)加以扩建,
改修为砖基三层木构楼,成为现今模样,是陇西县城的地标性建筑。
该楼为重檐歇山顶三层木楼,垂脊兽头,檐下斗拱102朵,楼内搭梁插隼,结构紧密,周围回廊有廊柱24根,代表一年二十四节气。雕梁画栋、丹青彩绘、角旋风铃,飞檐翼然。
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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